一、總則 1.1 本檢驗標準規定了外牆外保溫專用聚合物砂漿的應用範圍、定義、分類和標記、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產品標誌、包裝、運輸與貯存。 1.2 本檢驗標準適用於北京市建築外牆外保溫專用的聚合物砂漿的檢驗和驗收。 1.3 外牆外保溫專用聚合物砂漿除符合本檢驗評定標準外,還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標準、規範。
二、引用標準 下列文件中條款通過本檢驗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檢驗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huo)修(xiu)訂(ding)版(ban)均(jun)不(bu)適(shi)用(yong)於(yu)本(ben)檢(jian)驗(yan)標(biao)準(zhun),然(ran)而(er),鼓(gu)勵(li)根(gen)據(ju)本(ben)檢(jian)驗(yan)標(biao)準(zhun)達(da)成(cheng)協(xie)議(yi)的(de)各(ge)方(fang)研(yan)究(jiu)是(shi)否(fou)使(shi)用(yong)這(zhe)些(xie)文(wen)件(jian)的(de)最(zui)新(xin)版(ban)本(ben)。凡(fan)是(shi)不(bu)注(zhu)日(ri)期(qi)的(de)引(yin)用(yong)文(wen)件(jian),其(qi)最(zui)新(xin)版(ban)本(ben)適(shi)用(yong)本(ben)檢(jian)驗(yan)標(biao)準(zhun)。 GB 175 矽酸鹽水泥、普通矽酸鹽水泥 GB 3186 塗料產品的取樣 GB/T 10801.1-2002 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GB/T 17146 建築材料水蒸氣透過性能試驗方法 GB/T 14684 建築用砂 GB/T 17671 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 JC/T 24 合成樹脂乳液砂壁狀塗料 JC/T 547 陶瓷牆地磚膠粘劑 JC/T 681 行星式水泥膠砂攪拌機
三、術語 3.1 聚合物砂漿 Polymer mortar 用無機和有機膠結材料、砂以及和其它外加劑等配製而成,用作外保溫係統的粘結劑和抹麵砂漿,按物理形態分為: 3.1.1 單組分聚合物砂漿 由工廠預製的包括可再分散乳膠粉在內的幹拌砂漿,到施工現場按說明書規定比例加水攪勻後使用。 3.1.2 雙組分聚合物砂漿 由工廠預製的聚合物乳液(或聚合物膠漿)和幹粉材料(或水泥)組成的雙組分料,在施工現場按說明書規定比例攪勻後使用。 3.1.3 膏狀聚合物砂漿 由工廠預製的包括聚合物乳液、添加劑和填料在內的膏狀材料,在施工現場直接使用,也可以加入顏料做最終裝飾層的膏狀材料。 3.2 膠粘劑 adhesive 用於把聚苯板粘結到基層牆體上的聚合物砂漿。 3.3 抹麵砂漿 base coat 抹(mo)在(zai)粘(zhan)貼(tie)好(hao)的(de)聚(ju)苯(ben)板(ban)外(wai)表(biao)麵(mian)的(de)聚(ju)合(he)物(wu)砂(sha)漿(jiang),用(yong)以(yi)提(ti)高(gao)外(wai)保(bao)溫(wen)係(xi)統(tong)的(de)機(ji)械(xie)強(qiang)度(du)和(he)耐(nai)久(jiu)性(xing)。抹(mo)麵(mian)砂(sha)漿(jiang)與(yu)膠(jiao)粘(zhan)劑(ji)可(ke)以(yi)是(shi)同(tong)一(yi)種(zhong)材(cai)料(liao),也(ye)可(ke)是(shi)不(bu)同(tong)材(cai)料(liao)。可(ke)以(yi)是(shi)水(shui)泥(ni)基(ji),也(ye)可(ke)是(shi)非(fei)水(shui)泥(ni)基(ji)的(de)膏(gao)狀(zhuang)材(cai)料(liao)。可(ke)以(yi)是(shi)單(dan)組(zu)分(fen)料(liao),也(ye)可(ke)以(yi)是(shi)雙(shuang)組(zu)分(fen)料(liao)。
四、技術要求 4.1 膠粘劑的性能應符合表4.1的規定。 4.2 抹麵砂漿性能應符合表4.2的規定。 4.3 本檢驗標準所有測試樣品的養護時間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3的規定
五、檢驗規則 產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型式檢驗和複驗 5.1 出廠檢驗 5.1.1 膠粘劑:可操作時間,常溫常態拉伸膠接強度(與水泥砂漿)。 5.1.2 抹麵砂漿:可操作時間,常溫常態拉伸膠接強度(與水泥砂漿)。 5.2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檢驗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5.2.1 正常生產條件下,每一年至少進行一次: 5.2.2 新產品試生產的定型鑒定時; 5.2.3 產品主要原料及用量或生產工藝有重大變更時; 5.2.4 停產半年以上恢複生產時; 5.2.5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5.2.6 國家技術監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時。 5.3 複驗 5.3.1 產品進入工地應審查由產品製造商提供的法定檢驗單位出具的本年度的型式檢驗報告。 5.3.2 複驗項目同出廠檢驗項目,在出現施工質量問題或產生糾紛的情況下應進行型式檢驗。 5.4 批量與抽樣 5.4.1 批量:以連續生產的100t產品為一批,不足100t產品也以一批計。 5.4.2 砂漿抽樣:從一批中隨意抽取5袋,每袋抽取約2kg,總計不少於10kg。 5.4.3 雙組分的液體膠液或膏狀產品抽樣:按GB 3186《塗料產品的取樣》進行。 5.5 判定及複檢規則 產品按6.2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若均符合表4.1和表4.2規(gui)定(ding)的(de)技(ji)術(shu)要(yao)求(qiu)時(shi),即(ji)判(pan)為(wei)合(he)格(ge)。如(ru)果(guo)有(you)一(yi)項(xiang)以(yi)上(shang)指(zhi)標(biao)不(bu)符(fu)合(he)要(yao)求(qiu),即(ji)判(pan)該(gai)批(pi)產(chan)品(pin)不(bu)合(he)格(ge)。如(ru)果(guo)隻(zhi)有(you)一(yi)項(xiang)不(bu)合(he)格(ge),則(ze)重(zhong)新(xin)抽(chou)兩(liang)份(fen)試(shi)樣(yang)對(dui)不(bu)合(he)格(ge)項(xiang)目(mu)進(jin)行(xing)重(zhong)檢(jian)。重(zhong)檢(jian)結(jie)果(guo),如(ru)果(guo)兩(liang)個(ge)試(shi)樣(yang)均(jun)合(he)格(ge),則(ze)該(gai)批(pi)產(chan)品(pin)為(wei)合(he)格(ge);如果仍有一個及以上不合格,則該批產品判為不合格品。
六、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 6.1 砂漿用帶有防潮內襯的紙袋包裝,也可用塑料桶包裝。雙組分的液體膠液或膏狀產品用塑料桶或厚膜塑料袋包裝。 6.2 在包裝袋、標簽和使用說明書上應標明: 6.2.1 產品名稱、產品標記、商標; 6.2.2 產品特點及選用方法; 6.2.3 生產企業名稱、詳細通訊地址; 6.2.4 產品的種類、規格型號、主要性能指標; 6.2.5 產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 6.2.6 包裝中產品數量;批次及出廠檢驗合格證。 以上文字及圖案應清晰醒目,易於識別,且具有一定的耐久性。 6.3 本檢驗標準規定的砂漿在運輸和貯存時不得受潮和混入雜物,不同型號的產品應分別貯運。 6.4 本檢驗標準規定的膠液和膏狀聚合物砂漿貯存溫度不得低於0℃。 6.5 本檢驗標準規定的產品自生產之日起,貯存期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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