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纖維是提供製做紗線的原材料,而紗線是提供製做麵料的原材料,因此,紡織纖維(TextileFibers)必須具備其特別性質,任何一種紡織纖維,均必須具備下列各必要之性質:
一、牢度:紡織纖維必須具有相當之抗張強度,強度之最低限度可定為20千克/平方毫米或1.5克/丹奈爾(Denier)。
二、長度:纖維長度,愈長愈佳。如長度在五毫米以下,則不易紡紗。
三、粗細:纖維愈細,紡成之紗線及織成之織物愈精致。但若過細時,則強度隨之變弱。一般人造纖維之直徑約在0.01至0.04毫米之間。
四、延展性及彈性:供製衣用者可彎曲不致折斷,且能恢複原狀等特性。這些性質,皆與彈性及延展性直接有關,故紡織纖維必須具有適當之彈性及延展性。
五、膠著性:fangzhixianweixujubeinenghuxiangchanraohuojiaozhuyichengjiangushaxianzhitexing,cixingzhidabanyinxianweizhixingzhuangerding。rumianxianweixianweiniuqu,maozhiweibiaomianjuyoulinpianzuzhi,yineryiyuhuxiangchanraoerjiaozhu。zhezhongxingzhiyuzhizaorenzaoduanxianweishi,youqizhongyao。
六、保溫性:衣服主要功能之一,為具有防寒禦暑之性能,故紡織纖維必為熱之不良導體。
七、耐久性:紡織纖維於織造、加工及使用時,均須承受相當程度力之作用,如無耐久之力,實無法使用。
八、不溶性:紡織纖維不但須有不溶於水的特性,即使對於肥皂水、弱堿、弱酸水等亦須不溶,因無論在織物之製成、加工過程中或製後使用時,皂水及弱堿、弱酸液,均為無法避免接觸之物。
九、手感:手感柔軟、乾、不粗硬。
上述九項為紡織纖維必具之特性。如欲製造理想之織品,則更須具有易於通風透氣的蕊吸性、及良好之光澤等,並須在生產時費用低廉,如此方為良好的紡織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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